在当今社会,法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的法律服务更是不可或缺。青岛市的孙伟伟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无罪刑事诉讼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她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
近日,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取得了全案无罪的圆满结果。当事人初期因帮助上游诈骗团伙取现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面临十年以上量刑风险。孙伟伟律师介入后,先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拘留第三十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持续深耕辩护,论证当事人仅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情节显著轻微,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刑事追责。
本案当事人因帮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取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初期,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与上游团伙存在稳定配合关系,属于诈骗犯罪共同犯罪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以诈骗罪共犯定性,即便认定从犯,当事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区间,刑事案底将彻底改变其人生轨迹。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介入时间、对接方式、知情范围、获利模式、是否参与共谋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当事人在全案中的真实角色与行为边界。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孙伟伟律师确立了第一阶段核心辩护方向:当事人与上游无事前诈骗通谋,仅在诈骗既遂后提供取现帮助,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而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伟伟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变更涉案罪名并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
主观层面,当事人仅知晓钱款来源不合法,但对上游具体实施诈骗的完整方案、目标对象、分赃模式均不知情,无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与非法占有目的;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意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责。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展现了她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孙伟伟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在未来,她将继续深耕刑事业务领域,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