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胜率高,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02 5 次 本站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孙伟伟。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个人简介

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8年的执业经历,经手案件数量超过500起。他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他的论文《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曾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擅长领域

孙伟伟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是在涉黑犯罪辩护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他在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成功辩护,包括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黑辩护的核心

孙伟伟律师认为,涉黑案件辩护的关键在于严格回归《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法定标准,抓住“非法控制”这一本质特征,防止普通共同犯罪、违法经营行为被拔高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他总结出涉黑认定的三大核心抗辩方向:

本质特征抗辩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危害在于对一定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建立非法秩序。如果行为人仅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未谋求对区域、行业的非法支配,也未对不特定公众形成心理强制,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

事实性质抗辩

文章插图

因合法债务纠纷引发的催收、冲突等行为,即便存在一定违法性,也因事出有因、对象特定、不具有欺压百姓特征,依法不应作为黑恶势力案件处理。司法实践中大量涉黑指控将合法债权催收纳入涉黑事实,属于法律适用的扩大化。

主体身份抗辩

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加入组织、接受组织领导的意愿,客观上必须接受组织的管理、指挥与纪律约束。单纯为实现个人利益而临时合作、仅参与少量违法活动、与涉案团伙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的人员,依法不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全流程辩护价值

孙伟伟律师坚持“全程辩护、阶段攻坚”的辩护策略,在涉黑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核心阶段,针对性制定辩护方案,层层推进。他在每个关键阶段都能为当事人构筑坚实的防线,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通过多年的实践,孙伟伟律师不仅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将继续致力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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