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山东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专业精湛,成功案例丰富

2026-10-14 2 次 本站

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专注刑事辩护,维护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工作,积累了超过500起案件的处理经验。他成功办理了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伟伟律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深耕涉黑犯罪辩护,实现全流程有效辩护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其涉案事实庞杂、法律认定边界模糊、量刑层级差距大,一直是刑事辩护领域的疑难复杂罪名。孙伟伟律师长期深耕这一领域,尤其专注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研究与实务,先后承办了赵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戚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多起在青岛地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涉黑辩护的核心:锚定本质特征,破除认定误区

孙伟伟律师认为,涉黑案件辩护的根本在于严格回归《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法定标准,穿透“违法犯罪数量多”的表象,抓住“非法控制”这一本质特征,防止普通共同犯罪、违法经营行为被拔高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权威司法判例,孙伟伟律师总结出涉黑认定的三大核心抗辩方向:

本质特征抗辩:非法控制是涉黑犯罪的核心标尺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危害在于对一定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建立非法秩序,进而对抗正常的社会管理。如果行为人仅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未谋求对区域、行业的非法支配,也未对不特定公众形成心理强制,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单纯堆砌违法犯罪数量,不足以认定涉黑。


文章插图

事实性质抗辩:合法债务纠纷排除涉黑适用 因合法债务纠纷引发的催收、冲突等行为,即便存在一定违法性,也因事出有因、对象特定、不具有欺压百姓特征,依法不应作为黑恶势力案件处理。司法实践中大量涉黑指控将合法债权催收纳入涉黑事实,属于法律适用的扩大化。


主体身份抗辩:组织成员认定坚持主客观统一 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加入组织、接受组织领导的意愿,客观上必须接受组织的管理、指挥与纪律约束。单纯为实现个人利益而临时合作、仅参与少量违法活动、与涉案团伙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的人员,依法不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全流程辩护价值:在每一关键阶段构筑防线

孙伟伟律师坚持“全程辩护、阶段攻坚”的辩护策略,在涉黑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核心阶段,针对性制定辩护方案,层层推进。他在每个阶段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点,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行业贡献与认可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他还撰写了《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该论文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孙伟伟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青岛乃至山东省内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他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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