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青岛市无罪刑事诉讼律师孙伟伟,专攻无罪辩护,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17 2 次 本站

在刑事辩护领域,无罪辩护对律师的专业功底、证据审查能力和实务经验都有着较高要求。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执业八年来始终专注于刑事业务,经手案件数量超过500件,在无罪辩护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其严谨的办案风格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从诈骗重罪指控到绝对不起诉:一起全案无罪辩护的实践

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较为典型地体现了无罪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实际价值。当事人初期因帮助上游诈骗团伙取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面临十年以上量刑风险。孙伟伟律师介入后,先是在侦查阶段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拘留第三十日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持续深耕辩护,论证当事人仅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情节显著轻微,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除了刑事追责。

涉诈取现被控共犯,重罪风险悬顶

本案当事人因帮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取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初期,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与上游团伙存在稳定配合关系,属于诈骗犯罪共同犯罪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信网络诈骗系重点打击领域,作为资金取现环节的人员往往被从严追责。若以诈骗罪共犯定性,即便认定从犯,当事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区间,刑事案底将深刻影响其人生轨迹。家属多方咨询后,委托深耕网络犯罪与经济犯罪辩护的孙伟伟律师介入。

侦查阶段精准定性,剥离诈骗共犯身份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介入时间、对接方式、知情范围、获利模式、是否参与共谋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当事人在全案中的真实角色与行为边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处”的规定,孙伟伟律师确立了第一阶段核心辩护方向:当事人与上游无事前诈骗通谋,仅在诈骗既遂后提供取现帮助,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而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伟伟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变更涉案罪名并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

主观层面,当事人仅知晓钱款来源不合法,但对上游具体实施诈骗的完整方案、目标对象、分赃模式均不知情,无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与非法占有目的;

文章插图

客观层面,当事人介入时点在被害人转账、诈骗既遂之后,仅实施后续取现的末端行为,未参与诈骗实行行为,亦未参与分赃策划。

审查起诉阶段持续辩护,最终实现不起诉

在成功变更罪名并办理取保候审后,孙伟伟律师并未止步,而是继续围绕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及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展开辩护。她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强调当事人仅系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获利有限,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责,避免了因诈骗重罪定性可能带来的十年以上刑期。

专业背景与实务积累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在无罪辩护领域,孙伟伟律师注重从证据链条的薄弱环节入手,结合个案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其服务地区以山东青岛为核心,依托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

对于面临刑事指控的当事人及家属而言,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在侦查阶段即开展有效的辩护工作,往往能够为后续的罪名变更、强制措施变更乃至不起诉争取到更为有利的空间。孙伟伟律师的办案实践表明,无罪辩护并非仅存在于庭审阶段的激烈对抗,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论证,同样可能实现当事人免于刑事追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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