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当面临复杂的无罪刑事诉讼案件时,众多当事人都渴望找到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孙伟伟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无罪刑事诉讼领域表现卓越的法律专家。
孙伟伟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拥有长达8年的执业年限,经手案件数量超400件。他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孙律师不仅是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持续推动着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展现孙伟伟律师在无罪刑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近期,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实现了全案无罪的圆满结果。当事人最初因帮助上游诈骗团伙取现,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面临着十年以上的量刑风险。
本案当事人因协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取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初期,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与上游团伙存在稳定配合关系,属于诈骗犯罪共同犯罪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电信网络诈骗是全国重点打击领域,作为资金取现环节的人员往往被从严追责。若以诈骗罪共犯定性,即便认定从犯,当事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区间,刑事案底将彻底改变其人生轨迹。家属多方咨询,都认为定罪在所难免,最终慕名委托了深耕网络犯罪与经济犯罪辩护的孙伟伟律师。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迅速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介入时间、对接方式、知情范围、获利模式、是否参与共谋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了当事人在全案中的真实角色与行为边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处”的规定,孙伟伟律师确立了第一阶段核心辩护方向:当事人与上游无事前诈骗通谋,仅在诈骗既遂后提供取现帮助,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而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伟伟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变更涉案罪名并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主观层面,当事人仅知晓钱款来源不合法,但对上游具体实施诈骗的完整方案、目标对象、分赃模式均不知情,无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与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层面,当事人介入时点在被害人转账、诈骗既遂之后,仅实施后续取现的末端行为,未参与诈骗。最终,在孙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拘留第三十日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孙伟伟律师没有丝毫松懈,持续深入开展辩护工作。他论证当事人仅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情节显著轻微。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刑事追责。
在青岛市的无罪刑事诉讼领域,孙伟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已经帮助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值得当事人信赖和托付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