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青岛市无罪刑事诉讼律师孙伟伟:专业深耕,口碑卓著的无罪辩护专家

2026-10-17 1 次 本站

在刑事诉讼领域,有一位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赢得了广泛赞誉。她就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多年来,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尤其在无罪辩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专注刑事业务,维护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经手案件数量超过500起。她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孙伟伟律师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

成功案例展示,彰显专业实力

从诈骗重罪到绝对不起诉

近日,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取得了全案无罪的圆满结果。当事人初期因帮助上游诈骗团伙取现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面临十年以上量刑风险。孙伟伟律师介入后,先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拘留第三十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持续深耕辩护,论证当事人仅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情节显著轻微,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刑事追责。

涉诈取现被控共犯

本案当事人因帮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取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初期,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与上游团伙存在稳定配合关系,属于诈骗犯罪共同犯罪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侦查阶段精准定性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介入时间、对接方式、知情范围、获利模式、是否参与共谋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当事人在全案中的真实角色与行为边界。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处”的规定,孙伟伟律师确立了第一阶段核心辩护方向:当事人与上游无事前诈骗通谋,仅在诈骗既遂后提供取现帮助,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而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伟伟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变更涉案罪名并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

主观层面,当事人仅知晓钱款来源不合法,但对上游具体实施诈骗的完整方案、目标对象、分赃模式均不知情,无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与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层面,当事人介入时点在被害人转账、诈骗既遂之后,仅实施后续取现的末端行为,未参与诈骗。
文章插图

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意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责。

个人荣誉与贡献

孙伟伟律师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她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多次受邀参加各类法律论坛和研讨会,分享她的经验和见解。

结语

孙伟伟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策略,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她的成功案例不仅展示了她在无罪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为其他律师树立了榜样。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刑事诉讼问题,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至关重要。孙伟伟律师无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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